舍宾与地标

“地标建筑”这个题目想来有点奇怪,具体什么是地标让我确实有些糊涂。    这个标准就相当于评比美女,比如说把汤加国的美女放到中国来一定是没有人喜欢。因为那里是以胖为美,和我国唐代的审美观有点类似,但现在就不一定了,否则这么多的舍宾产业就没有存在的市场了。舍宾这个词,不久前我还以为是 shopping,后来遭到耻笑后,Google 了一下才知道原来是 shaping——塑身的意思。    这和现在流行的竞选城市小姐一样,许多业主在进行重大建设投资的时候,都希望能够成为地标建筑,或者说成为城市亮点。我去过的城市算上国内国外的也算不少,相信很多建筑在兴建的时候,不少业主的任务书里面都会有类似的要求,在以前叫做“50 年不落后”,现在时代进步了,就改叫“成为 XX 的标志性建筑或者地标性建筑”或“成为 XX 的中心”。    这么多年来,50 年不落后的建筑没有发现多少,反倒世贸中心、时代广场、世纪中心之类很豪迈的名字满大街都是,有些项目有点像我在山东曲阜看见的一个小包子铺,铺名却叫做齐鲁大饭店,很有点水泊梁山的豪迈感觉。    所以,凡事追求第一,从做事的出发点和心理学角度来看,无论是包子铺还是城市建筑,并无原则问题,还可说是一种精益求精及有理想的态度和表现。但如果为第一而第一,便很容易走到舍本逐末的路上。    成为第一有几种做法,无论是专业上的精美还是芙蓉姐姐的新奇,都可以吸引眼球,所以西施捧心和东施效颦都是能够留传至今的成语。不同的是西施无论捧不捧心都是美的,而东施效颦,顶多是自己认为很美,而出来吓人,那便是她的不对了。但可惜的是,在城市标志性建筑争夺第一的战争中,这种情况并不罕见。    这和舍宾有一点可以类比。舍宾的目的是让女人好身材,但是从我们目前大街上的结果来看,有两种现象都可以达到吸引眼球的效果,一是愉悦眼球,二是恐吓眼球,让人眼前一亮和眼前一黑,对于心理冲击效果从生理上是一致的,都可以争到第一。而城市建筑中也有很多类似这两种情况的例子。    所以建造城市标志,从责任来讲,一是要对社会负责,不能以一己之见来决定什么是城市标志。比如新奇特、高大全之类的城市建筑,往往会走到猎奇和以个人情趣来强奸城市的结果,即使是在设计比较发达的国外,刻意的新奇特,也往往从建成后便成为被人诟病的城市垃圾。    二是要对巨额投资负责。虽然开发商是自己拿自己的钱来进行地标建设,我们也没理由和别人口袋里的钱过不去,但是在目前地产开发商社会口碑比较可疑的社会背景下,花巨资造个丑陋的怪物出来,倒真的会被人看成人傻钱多的实证了。    所以对于现在各地纷纷仿建的 XX 新天地,我并不十分看好,而同样的担忧也存在于关于地标建筑思想和做法的盛行。舍宾不成反花巨资给城市毁容,那罪过可就大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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